【隱私權保護政策與個人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】
★為配合政府個資保護法並確保您的權益,請詳細閱讀以下同意書,當您於線上點選【同意】進入報名系統時,表示您同意所載之事項。
本活動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告知下列事項:
一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與收集方式:
1. 姓名、身分證號、學生證、照片、聯絡電話、地址、電子郵件信箱、就讀學校、成績單、奬狀等及其它相關資料。以上於報名系統、活動及相關途徑所收集。
2. 活動時所拍之照片、錄影、填寫之報告、資料等。
二、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:
1. 本活動相關單位之相關行政業務所必需者,如保險、相關費用申請及核銷、後續成效追蹤 (含公開報告)、聯絡等。含資料於主辦單位間移轉以利核銷、統計及審核等。
2. 本活動(含課程)進行時所拍之照片、錄影、填寫之報告、資料等,作為教育、推廣等之善意用途,如成效分析、宣傳品(海報等)、教材等。除影音資料及照片外,將做去識別處理。影音資料及照片亦不附帶人名等文字識別資訊。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1. 保存及利用期間:自活動當日起算7年內。
2. 個人資料使用之限制:主辦與相關單位 (中央研究院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、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、委辦廠商及經主辦單位同意得運用之學術研究單位、學者專家等) 依此聲明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上述蒐集目的及用途內使用。
四、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臺端就本活動(計畫)蒐集保存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以下權利:
1. 請求查詢或閱覽。
2.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3.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4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5. 請求刪除。
五、提醒:
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若不予提供,恐將使您無法參與相關活動,主辦單位亦將無法提供後續服務,僅先敘明。若有疑問請Email至alicedow@gate.sinica.edu.tw 詢問。
六、本人已了解上述事項,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上述範圍內使用本人之個人資料,及遵守上述個人資料使用相關規範。